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苹果全球维修政策被指违反中国《消法》

来源:新闻晚报 | 2006-12-24 | (有2193人读过)

  近期上海连续发生多起针对苹果iPod音乐播放器保修服务的投诉。黄浦区消保委几经交涉,对方均以其“全球维修政策”为由,坚持己见。据悉,该“全球维修政策”违反了《消法》相关规定。区消保委认为“高傲的苹果并未正视中国用户的消费习惯和需求,有‘店大欺客’的嫌疑”。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,市消保委表示将继续与苹果公司沟通。

  案例一:换新机保修期缩水
 
  消费者卫某去年7月购买一台2350元的苹果iPod音乐播放器。根据约定保修期1年。今年6月8日,机器发生故障,送苹果维修中心,经其确认无法维修给予换机。苹果维修中心告之按苹果公司的“全球维修政策”:“更换后的保修期为原有保修期加维修所耗日期,或由更换之日起计算90日”,即新机器的保修期为3个月。这让消费者无法接受。

  案例二:“翻新机”代替维修

  消费者沈某今年8月初购买一台苹果iPod音乐播放器,8月底发生故障,经苹果公司授权维修中心诊断为“主机无法识别”,iPod授权维修中心为其更换一台iPod翻新机,消费者拒绝接受,要求维修。

  “全球维修政策”侵权

  市消保委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部长唐健盛表示,苹果公司的售后服务明显缩水,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尽管目前我国未出台关于MP3的三包规定,但《消法》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、包换、包退的商品,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、更换或者退货。同时,根据《消法》的立法规定与精神,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应重新计算。iPod产品所遵循的“全球维修政策”不符合中国用户的消费习惯和需求。

  据悉,受理投诉的黄浦区消保委多次与苹果公司交涉未果。对此,唐健盛副部长透露,市消保委已将此事排上日程。如果苹果公司拒不接受消保委的建议,消保委不排除对之采取法律手段,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其产品。

  回应

  苹果公司答应尽快解决

  记者根据消保委提供的联系方式与苹果公司联系。几经周折,苹果公司于今晨1∶29给予答复。他们表示,苹果公司一直以来都非常愿意协助用户解决所遇到的产品问题,他们将尽快了解详细情况,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。他们还表示,公司正积极与消保委沟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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